「健康食品」原本是一日常用语,但从民国88年8月3日健康食品管理法实施后,就变成法律专有名词了。所有想称为「健康食品」的商品,都需经过卫生署认证;反之,「保健食品」至今尚是一般日常用语,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范围内,都可自称为「保健食品」。
健康食品系指提供特殊营养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特别加以标示或广告。它属于广义的食品,即所有健康食品都是食品,但并非所有食品都是健康食品,而且是只有少数认证的食品才可宣称健康食品。
【元气周报/记者刘惠敏/报导;资料来源╱北市书田诊所医师康宏铭】
资料来源:元气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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