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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安把关 环保署预告列管13 种毒化物

为食安把关 环保署预告列管13 种毒化物
2017-08-03


为食安把关 环保署预告列管13 种毒化物

◎转载/ 新头壳newtalk 综合报导 

 
鉴于近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得供作食 品用的化学物质流入食品供应链,影响国人 健康,环保署25 日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 法》,优先预公告13 种化学物质为毒性化 学物质,将国内曾发生的食安事件诸如红汤 圆、豆干、润饼皮所涉及的化学物质,包括 玫瑰红B、皂黄及吊白块等入列,一旦公告 为毒化物,以加强管制其输入、制造、贩卖 等运作行为,有利掌握流向,减少流入食品的风险。


环保署于去年12 月28 日成立毒物及 化学物质局,加强毒物及化学物质源头管 理及跨部会化学物质管理,以维护国人健 康及环境安全。环保署表示,为提升食品 安全,化学局成立后即针对有食品安全风 险之虞的化学物质,召开跨部会及学者专 家研商会议,研议强化管理的可行性及作 法,其中针对可能流入食品之非法食品添 加物计13 种,优先预公告为毒性化学物 质。

13 种化学物质包括孔雀绿、顺丁烯二 酸、顺丁烯二酸酐、对位乙氧基苯脲( 甘 精)、溴酸钾、富马酸二甲酯、芐基紫( 紫 色1 号)、皂黄、玫瑰红B、二甲基黄、 甲醛次硫酸氢钠( 吊白块)、三聚氰胺、α- 苯并吡喃酮( 香豆素),都不是合法的食 品添加物,业者非法使在食品是为了增加 口感、色泽、香气、延长保鲜或混淆检验 品质,以降低成本及增加卖相。


环保署表示,一旦公告为毒化物,业者必 须于期限内完成依规定事项办理,包括107 年1 月前完成定期申报、107 年6 月前完成 标示、107 年12 月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 以制造、输入、贩卖等运作,有助掌握化学 物质流向,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另特别要求 在容器包装上标示「禁止用于食品」字样,避 免流用或误用于食品。环保署并强调跨部会合 作的重要,表示推动强化化学物质管理资讯交 流、执行联合勾稽及查核工作、进行相关法规 之沟通协调等作法,跨部会协力管理化学物 质,强化食品安全。

环保署表示,后续将持续针对有食品安全风 险之虞的化学物质,评估公告为毒化物之可行 性及作法。


◎图片来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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