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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实施最严食安法 业者胆颤心惊

沪实施最严食安法 业者胆颤心惊
2017-03-23

来自中时电子报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称赞的阿大葱油饼店。(CFP)

2013年,上海市民在两会期间举牌吐心声,呼吁食品安全需更有力监管。(新华社) 
 
上海食品检查员对一家猪肉摊进行抽检。(新华社资料照片)
 
实验室进行鸡蛋检查。(设计画面)

大陆「史上最严」食品安全类地方法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3月20日起施行,数百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严查。由于法规修改幅度剧烈,细则就超过百条,有人形容,「一盘番茄蛋炒饭,从番茄、蛋到饭,都要有清楚的食材来源证明。」

陆媒报导,《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今年一月通过,从原来的六章扩展为八章,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两章。

建立统一追溯平台

条文数量则从62条增加到115条,其中全新条文53条,修改条文55条,修订幅度达93.8%。《条例》补充细化了市场准入规定、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监管、网路食品经营要求等内容。

《条例》也规定了上海所有餐饮业者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登记制度,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的互相通报制度;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建立全上海统一的追溯平台。

食材须有合法来源

依上述法令,每家餐厅的所有食材都必须有合法来源,比如生鱼片,不只要符合卫生指数的各种规定,还要出具合格的供应商证明;肉品、蔬菜、水果亦如是。烹调空间的卫生管理更严格,除了常见的生熟食不同刀具、砧板之外,转换刀具使用也有一定要件。

前天上海食安大执法,有一条街7家餐饮店没有营业登记证,7家全强制关停;有执法人员带着检测仪,在餐厅检查碗碟、玻璃杯的生菌数,看得厨房阿姨胆颤心惊。甚至有家餐厅因为碗碟柜的门关不拢,也收到警告单。

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已经放话,要以「四个最严」来要求食品安全,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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