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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不得生产经营食品

3年内不得生产经营食品
2014-01-28

转自:新浪网

  

制售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企业

3年内不得生产经营食品

为了让全省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出现制售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制售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食品被吊(注)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其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都将列入《食品安全严重失信经营者黑名单》,3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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