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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增致敏物标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增致敏物标示
2012-02-04

转自:中华印刷包装

 

 

      2月3日上午,卫生部就《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了重新解读。该标准将于2012年4月20日实施。

    记者发现,新版通则增加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新版标准列举了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等8类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并规定如果这些食品及其制品用做原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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