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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须标明 食安列考核

食品添加剂须标明 食安列考核
2011-05-19

转自:YAHOO

 

强化食品安全,据大陆媒体报导,大陆国务院已推出行政命令,明确要求未来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此外,落实地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报导指出,大陆国务院已推出《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确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并于2011年底前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示标准。

上周大陆卫生部才一口气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蜂蜜》(GB14963-2011)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卫生部官员表示,「其实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和清理工作,以及黑名单的制定工作,卫生部一直在做,标准制定一个公布一个。」

据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将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明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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