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体 | 简体 环宇食品网 中华食品网(版權共同所有) 环宇包装网 | 新用户?免费加入会员 | 登入 | 帮助 | 加入我的最爱 | 设为首页
环宇食品网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新闻 »  食品法规 »  食品包装 用新材料须获行政许可 » 

食品包装 用新材料须获行政许可

食品包装 用新材料须获行政许可
2011-04-08

转自:中华印刷包装

 

 

        卫生部网站3月30日发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和许可工作。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是指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新材料、新原料或新添加剂。卫生部负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许可工作。《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具体包括:尚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者使用量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及其添加剂;尚未列入食品用消毒剂、洗涤剂原料名单的新原料;食品生产经营用工具、设备中直接接触食品的新材料、新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用途明确,具有技术必要性;在正常合理使用情况下不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不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在达到预期效果时尽可能降低使用量。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版权属于作者本人,如发现侵权行为,请立即告诉我们,我们将会在查证后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新闻 更多 »
关于我们 | 贸易手册 | 使用帮助 | 支付方式 | 诚聘人才 | 交换连结 | 广告刊登 | 联络方式